電話
155-0000-1210地址
長春凈月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環球貿易中心2號樓1013室今天小編和大家一起了解想放棄律師職業的原因,接下來我們就一起了解一下吧!
律師的生活泯然眾人,沒有光環。
有人說一個好的律師,是三分之一商人,三分之一學者,三分之一社會活動家。之前挺認同這句話,現在想來,有這能耐還是干點別的行當吧,那點微薄的律師費要付出的代價實在太大。
第一,律師沒有什么社會地位和職業尊榮感。
80年代國家剛剛恢復律師制度的時候,律師是國家法律工作者,代表國家從事法律相關事務,相應的有公職待遇。如今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已經完完全全歸結為社會中介機構,這就好比貝殼上的中介,保險推銷。
首先從分配方式來看,在政治主導性經濟下,商人依附權力賺錢,而律師依附商人賺錢,這個社會地位是很清楚的。
其次,律師沒有國家公權力作支撐,相反,出去辦事處處碰壁,公檢法天然地沒把律師當回事,你辛苦準備的文書和材料,可能辦案人員的一句話就把你駁回了,一個協警、書記員、安檢都可以卡你一頓。再比如律師的調查取證權受限,銀行賬戶查不了,戶籍信息不好查,外省房產查不了等等。司法局律協又形同虛設,出了事不僅不護犢子,反而把律師往死里整,輕則停止執業幾個月,重則吊銷執照。對于他們來說就是一個處罰,但對于被處罰的律師來說就是意味著開不了無違法犯罪記錄,幾個月不能接業務斷絕收入。總之我的體會就是,失落感和無力感是家常便飯。
第二,錢的事。
據我觀察,這個行業整體上很浮躁、淺顯,而且絕大部分律師是沒賺到什么錢的。
律師本質上來說是出賣體力腦力和時間賺錢,沒有任何實體上的產品。訴訟律師的生活來源就是接案子,沒有案子就沒有收入。代理費中扣除社保稅費差旅費管理費后,到手的才是律師的收入,大約60-70%,也就是說30萬創收落到嘴里的差不多只有20萬。而且看天吃飯的行當極不穩定,這個月有了下個月的在哪兒誰也不知道,不管處于哪個階段。對于收入,律師是沒有安全感的。現在全國律師人數陡增,市場競爭非常大,由此產生了很多亂象,低價殺價、虛假承諾,尤其是一些網推所,律師和非律師混雜,將談案和辦案分離形成產業化和流水線,為了接到案子坑蒙拐騙無所不用其極。從商業的角度這些老板是成功的,從律師的角度對這個行業的損害極大,對律師的形象和聲譽損害極大。
第三,壓力大。
有案子壓力大,沒案子壓力也大。有案子的時候,拿人錢財替人消災,找事實找證據找法條,想方設法替當事人把事辦好。辦案不易,公檢法是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,而你還要面對當事人的各種不理解和負面情緒。結果滿意大家都好,但要是其中某一個環節不符合預期,有可能面臨的就是當事人的責罵、退費、投訴、甚至生命危險,北京有真實案例。沒案子就沒錢,沒錢就要接案子,接案子就要陷入前面的死循環。所以我最近感到很不快樂,不知道這樣的生活什么時候是個頭。
時常在想,如果有機會,我更愿意去做一個圖書館管理員。
聲明:本文轉載自網絡,不代表本平臺立場,僅供讀者參考,著作權屬歸原創者所有。我們分享此文出于傳播更多資訊之目的。如有侵權,請在后臺留言聯系我們進行刪除,謝謝!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