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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春凈月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環球貿易中心2號樓1013室罪犯被收監五日內監獄會發出通知書通知家屬,至于什么時候可以會見親屬,并沒有明確具體日期,可按各監獄規定執行。一般在入監通知書中有相關內容。接下來長春刑辯護律師小編一起了解一下吧!
探監的次數是多少
1、探監一般一個月只能探視一次,一般建議都規定了具體的會見日期。
2、會見的時候需要帶上“會見卡”,會見卡只有服刑人員的親屬才有,但是服刑人員的朋友可以跟隨其親屬一起去會見。
根據《監獄法》第48條的規定,罪犯在服刑期間,按照規定可以會見親屬、監護人。
寬管級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況的罪犯,監獄可以照顧增加會見的次數和延長會見的時間。需要會見的罪犯,在每月發信時提出會見的要求,中隊干警隨信寄發《會見通知書》,會見對象按照規定的日期前來監獄會見。罪犯會見的對象原則上指罪犯的近親屬和監護人。會見對象必須攜帶身份證及其它能證明自己與罪犯關系的有效證明(戶口簿、公安派出所證明、單位介紹信等),并經過監獄負責會見的干警審查后方可會見。其他親屬或他人,監獄認為對罪犯改造有幫助,經監獄批準,也可會見。
以上就是什么時候可以探監,次數是多少,感謝大家的閱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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